花園街大火生還者索償
[2014.11.21] 發表
【明報專訊】旺角花園街於2011年發生的四級大火,導致9死34傷。因火災與女友陰陽相隔的生環者,日前在索償限期將近屆滿之際,入稟高院控告他當時所住大樓的21名業主,指他們疏忽導致火警,要求賠償。
現年約26歲的原訴龔善誠,去年曾在死因庭就花園街大火的聆訊作供。大火當天即2011年11月30日,他與打算翌年結婚的女友張智美同居在花園街192 號3樓的茤迣璁魽A大火於凌晨約4時半發生,兩人在逃生期間失散,龔受傷昏迷送院,一個月後才蘇醒,發現女友已在大火中喪生。
龔現入稟控告花園街192至194 號大樓共21名業主及前業主,包括兩間公司健財發展有限公司及廣京有限公司,指他們疏忽導致火警,並令他受傷。入稟狀中沒列明索償額。死因庭去年聆訊後,裁定9名死者死於意外,裁定是花園街一個排檔電力故障引致起火,迅速蔓延至上述大樓。
【入稟編號:HCPI1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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