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鄺家賢涉違專業守則
與客戶協議贏官司可收「一定數額」
【明報專訊】的士團體執行旺角禁制令一波三折,代表的士團體的律師鄺家賢自己亦惹上官非。鄺家賢的律師行在一宗涉及逾200億港元的索償案中代表數名被告,其後她把工作交由另一律師行接手,最終因與客戶失去聯絡,被該律師行追討逾170萬元費用。過程中她被揭發曾與客戶協議贏官司後可獲一定數額,涉違反律師專業守則。法官明言不能袖手旁觀,或把個案轉介律師會跟進。
案件交原訴律師行 與客戶失聯絡
原訴何文琪律師事務所,被告為經營鄺家賢律師事務所的鄺家賢。案件昨在高院開審,鄺家賢亦有到庭,由另一律師行代表。她見到記者後顯得相當詫異,連番表示案件與禁制令案件無關,其後離開法庭時更向拍照的記者說:「放過我啦!」
根據資料,鄺家賢原涉及的案件中,手機生產商摩托羅拉(Motorola)指控土耳其名門家族Uzan詐騙逾200億港元,早前已在英美兩國獲得勝訴,現於香港向Uzan家族及代該家族在港持有資產的人士和公司等共12名被告追討。鄺亦屬被告之一。
原訴指出,鄺於約今年3月要求原訴接替該案,代表包括鄺在內的5名被告,以及負責找大律師等,鄺承諾會代為支付原訴的相關律師費及聘請資深大律師的費用等。至同年5月,鄺卻指聯絡不到客戶,又聲稱只是負責協調交接工作,角色無辜,拒絕支付原訴。原訴指出,翻查文件發現,鄺曾與該案幕後客戶訂立協議,訂明若最終官司勝訴,鄺可獲一定數額,涉嫌違反律師專業守則。原訴質疑,鄺在案中有私人金錢利益,當初才願意承諾支付原訴。鄺一方則辯稱由於有相關條款未達成,故無責任支付原訴。
鄺稱條款未達成 毋須支付原訴
暫委法官陸啟康押後裁決。鄺一方要求不要在判辭中提及她涉違反專業守則一事,法官指明白事件涉及律師聲譽,但無法避免要提及,惟採取進一步行動前會先給鄺解釋機會。
【案件編號:HCMP179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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