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冒警偷手機 18歲青年落網

[2014.10.31] 發表
18歲青年兩度在街頭冒警向男童騙取手機,落網後由探員蒙頭押返旺角寓所搜查。

【明報專訊】18歲青年斗膽冒警「大蝦細」,盜去兩名13歲男童手機,警方前晚將冒警男拘捕。消息稱,涉案青年上周3天內兩度在旺角及大角嘴街頭,以同一手法向男童自稱警員,表示因查案需要而借用其手機,隨即帶少年在區內「遊花園」,其中一次伺機離開,另一次則向受害男童施襲後逃去無蹤。警方接報後展開調查,鎖定匪徒身分後,前晚在沙田區拘捕疑犯,他涉嫌干犯3宗罪被扣查。

被捕青年姓陳,18歲,涉嫌冒警、盜竊及普通襲擊罪,前晚遭探員押返位於旺角弼街的寓所搜查,但未有發現,隨後帶返旺角警署繼續扣查。

稱借手機辦案 兩童受害

首宗案件發生於本月21日傍晚約6時,一名13歲男童行經旺角櫻桃街公園時,陳上前自稱警員,向男童借用約值1000元的手機,並叫男童隨着他在旺角街頭閒逛,當行至旺角港鐵站時,陳突然挾着手機逃掉。

兩天後的相若時間,陳在大角嘴晏架街出動,以同一手法向一名13歲借去約值3000元的手機,並要求男童帶他到海庭道,當兩人走到約400米外的太子道西63至65號對開時,男童覺可疑下要求取回手機,陳卻向男童施襲,隨即拿回手機逃去。

兩名男童先後報案,探員調查後迅速鎖定疑犯身分,前日下午4時許採取行動,在沙田區拘捕姓陳青年。警方呼籲如有受害人曾遇上同類型案件,可致電2398 6275與警方聯絡。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假冒公職人員,包括冒充警員,不論是否意圖從中獲利,均屬犯罪,可判處罰款1000元或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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