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年6月下旬尖沙嘴一間美容中心發生抽脂女子昏迷死亡事件,死者為體重近300磅的32歲舞蹈女教師李嘉瑩,事件疑涉注射過量麻醉藥物。 抽脂手術需備五條件 整容外科及醫學美容醫學會成員應純原醫生表示,抽脂手術需具備五大條件﹕首先要確保有合適的手術場所,有足夠醫療設備;其次是手術前後對病人有合適及足夠護理,確保療程安全;第三是醫生要有認可專業資格;第四是要有專業資格的麻醉師;最後是醫生要確保病人手術前要有足夠評估。 他指早前舞蹈導師抽脂身亡事件,涉事場所相信不符上述條件,故屬醫療事故,至於昨日事發的場所是否合適做抽脂手術,則有待當局調查。 昏迷與抽脂部位麻醉藥量有關 應醫生指抽脂僅能塑形,無減肥作用,能否保持體重是求診者的責任,而大部分接受抽脂的部位為下腹、大腿、背及臀部,手術期間會否陷昏迷與體形無關,主要視乎抽脂的部位面積及麻醉藥分量,一般情G下,一個部位抽脂時,死亡率為5萬至10萬分之一;如求診者同一時間接受多樣手術如隆胸等,死亡率會D升至5000至1萬分之一,故巿民接受手術前要衡量風險。 對於醫學美容事故頻生,他希望政府可多加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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