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東省高院昨日對已入籍美國並持有香港身分證的廣東惠州商人胡偉星(又名:胡煒昇)等人涉黑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宣判,依法維持了一審對胡偉星等22人的定罪量刑,同時對楊華意等8人的部分定罪或量刑予以改判。 胡偉星等人被控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今年5月15日在廣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胡偉星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等多項罪名,被判入獄20年,其餘被告判監1年7個月至19年不等徒刑。 另有4人因所犯罪行超過最高追訴時效,被法庭裁定中止審理。 法庭審理查明,2004年以來,胡偉星以富星商貿廣場房產開發(惠州)有限公司為依托,網羅胡氏家族成員、曾受刑事或治安處罰者等社會人士,通過層級管理、提供作案工具、經費和報酬,以商養黑,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強行拆遷、尋釁滋事、打擊報復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騙取貸款、妨害作證、偽造證據、開設賭場、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活動,大肆非法斂財。 據悉,惠州警方於2012年6月出動超過600警力,於惠東縣展開突擊打黑行動,拘捕胡偉星等人,當場查獲黑星手槍手槍和70多發子彈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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