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當私家車拖」 專家批粗疏
【明報專訊】本港現時對拖車如何繫穩被拖車輛,以及拖車的限定拖行重量並無規管。運輸署為業界制訂的拖車操作指引,亦只要求拖車司機需核實拖車的「接合部分連接妥當,確保被拖車輛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會鬆脫」,未有訂明標準。
昨日涉事拖車以俗稱「眼鏡架」的「H」鋼架升起被拖貨車的前輪,並用外表殘舊的尼龍索帶綁着車輪。有拖車公司稱,該類尼龍索帶能承受約1噸拉力,只能用作固定被拖車輛,不能賴以拖行。
業界:應另加扣鏈鎖輪軸
有資深拖車師傅則說,拖運中型或以上貨車,除了用尼龍帶索穩車輪外,亦應再加兩條粗鐵鎖鏈及「U」形鐵碼,將被拖貨車前輪軸鎖穩,並以「人」形鋼架代替「H」鋼架,才可確保不會「甩拖」。
無例管拖載車輛重量比例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批評昨涉事拖車司機,是用拖運私家車的方法去拖中型貨車,做法粗疏。昨涉事拖車總載重10.4噸,而被拖的貨車總載重9噸,但暫未知車上布料有否超重。李認為該輛拖車要拖運總載重量相近的貨車,顯然很吃力,拖車總載重應高出三分之一才可確保安全。他批評法例並無規限拖載比例,應作檢討,「?家就算架拖車輕過被拖的車,只要行得郁就無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