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未知Apple Pay須否審批
【明報專訊】蘋果今次的亮點之一,是首推Apple Pay「電子錢包」功能,達至流動付款之效,亦已跟Visa、萬事達及美國運通三大信用卡合作,但暫只限於在美國本土使用。金管局接受本報查詢時回應,目前有關Apple Pay的實際運作等資料仍太少,暫未能評估假設蘋果在港推出Apple Pay,事前須否向有關部門申請。
事實上,現時本港部分銀行與電訊商亦有合作,透過手機的NFC推行「電子錢包」,網購如淘寶亦早有應用相關功能。目前Visa及萬事達卡均已在港開通基於NFC技術的支付服務,之前銀行公會亦已推出NFC流動支付的實務守則。
IT界﹕達一機存10卡之便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長方保僑指出,新功能若要在港廣泛使用,相信要先獲金管局等審批。不過,由於現時不少零售點如7-11便利店等,早就安裝Visa payWave拍卡機,相信硬件性能相似,不難在港零售點應用。
他續說,由於Apple Pay每次使用會產生「臨時」信用卡號,加上手機有指紋認證等功能,相信安全性較傳統使用方法更高,亦可達到「一機存10卡」之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