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本省嚴打醉駕未違憲
【明報專訊】卑詩最高法院裁定,本省經修訂後的打擊醉酒駕駛條例並沒違憲,代表多位原訴人提出法律挑戰的律師表示,對法官的裁決失望,考慮上訴。
省最高法院法官馬考利(Malcolm Macaulay)昨天作出有關裁決,他認為警方截查司機,並要求進行酒精吹氣測試,此做法並沒有違反加拿大人權憲章,若駕駛者拒絕吹氣測試,仍須面對處罰。馬考利並認為,打擊醉駕法例,大大減少酒後駕駛,也挽救不少性命。
不過其中一位提出法律挑戰人士的代表律師,對裁決表示失望,「我們認為有關法例欠缺透明度,且有很多不足之處,但很遺憾法官並不同意我們的看法,我們正考慮上訴。」律師Sacha Roudette解釋,有關法例就算經修訂,仍無法確保駕駛人士得到第二次、及更準確吹氣測試的機會,依然侵犯了他們的權利。
本省2012年引入打擊醉酒駕駛法例,任何無法通過酒精吹氣測試的駕駛者,都要立即受處罰,包括停牌90天、罰款及扣留汽車,被指為全國最嚴苛的醉駕法例。2011年省最高法院曾裁定法例違憲,因駕駛者無法就路邊吹氣測試結果提出異議及爭辯,責令省府作出修改。省府遂於2012年作出修訂,若司機不滿意吹氣酒精測試結果,可要求更換儀器,再檢測一次。
新修訂法例生效後,警方平均每個月發出1,600張停牌告票。不過早前省內幾個騎警警區的評估發現,部分吹氣測試儀器有問題,也沒有定期維修,引發多宗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