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E80條款》(E80 Clause)?省政府說,《E80條款》是為了改善學習環境而設,目的是透過談判定出課堂學生人數上限,以及課堂中特殊需要學生的比例,教師聯會則認為,《E80條款》是省政府為了逃避法庭裁定而預設的「逃生門」,顯示省府沒有誠意解決問題。 自由黨政府在2002年立法令工會失去課堂學生人數和組成的談判權,教師聯會一怒之下入稟法院,控告省政府違反《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結果工會勝訴。 《E80條款》的爭議就在於省政府和教師聯會對法院裁決各有不同的解釋。 省政府認為,雖然法官Susan Griffin今年初裁決,課堂學生人數和組成必須恢復至2002年之前的水平,但她在裁決書中又說,這並不保證(課堂學生人數和組成)毫無彈性,仍然可能成為未來集體合約談判的議題。教育廳長法斯本德多次表示,根據裁決,課堂學生人數和組成是可以透過談判決定的。另外,省政府亦就裁決作出上訴,未來可能會有不同的結果。 代表省政府與工會談判的公校僱主協會因此在合約提議中定出《E80條款》,希望在談判桌上決定課堂學生人數和組成,而且可以取代過去所有相關的條款。 但在法庭上勝訴的教師聯會堅持恢復課堂學生人數和組成至2002年之前的水平,不需要再談判。教師聯會同時要求省政府撥款成立基金,一年1.75億元至2.25億元增聘教師,而且只能增聘教師,不能另作他用。 回應教師聯會的要求,省府願一年撥款7,500萬元作為改善課堂學生人數和組成,但堅持部分款項用在聘請課堂教學助理(education assitant),以便對有特殊需要學生提供一對一的協助。省政府認為,課堂教學助理的薪酬較教師為低,聘用較多教學助理提供一對一協助是合理的做法。由於教學助理不隸屬教師聯會而是已經屬於公共僱員工會(CUPE),故有工會人士認為省府此舉是要分裂兩大工會對彼此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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