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京未依規通知 台陸委會關切
【明報專訊】台灣藝人柯震東在北京吸食大麻被行政拘留,台灣陸委會昨表示,依照兩岸相關協議,台灣人在大陸人身自由受限制時,北京需在24小時內通知台灣,但大陸未依規執行,對事件表示關切。
被捕4天 家人經紀不知情
中央社報道,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吳美紅昨早在記者會,對柯震東被捕事件表示關切,稱目前主要由法務部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建立的管道,向大陸公安部聯繫,了解相關情况,也請這兩單位轉告陸方,保障當事人相關權益。
柯震東上周四(14日)被捕,但消息最初在網上流傳,直到前日(18日)證實前,家人和經紀公司都表示不知情。對於媒體問及的公安拘留柯震東後有否即時通報台灣有關單位,吳美紅稱,根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等共識,台灣人人身自由遭限制時,陸方必須在24小時內向台方通報,但此次陸方並未依協議24小時內通告台灣,刑事局對柯案並不知情,目前正在和公安聯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