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委法官只需考慮才能
【明報專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說,早前國務院發表《一國兩制在港實踐白皮書》,引起法治與司法獨立的熱烈討論,他形容有關辯論是健康(healthy)的,但當中亦出現了誤解,因周邊的議題(satellite issues)變成群眾討論的焦點。他強調法官與法院判案只會按照法律與法律精神判案,又指法官獲委任與否,其司法和專業才能是唯一考慮因素,毋須另作考慮。
基本法三提司法獨立罕見
馬道立昨日到港大參加由劍橋大學香港及中國事務會舉辦、題為「蛻變中的香港」的峰會。他在峰會中以英文發言,指司法機構是政府的其中一個機關(organ),而司法機構是獨立於行政與立法機構。他強調法庭只會按照法律與法律原則判案,不會受其他因素影響。
馬道立指出,《基本法》中3次提到司法獨立,這是不同地區的憲法中少見的,強調法治和司法獨立對本港過去和未來同樣重要。談到人權時,他指本港法院有權宣布法律及政府法案無效,但不少海外司法地區則只能宣布法律違憲,須另作修改。
他又說,香港法官的委任由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決定,他承認理論上特首可不接受推薦,但過去17年,政府或北京政權從沒阻止或要求任何任命。
馬道立亦提到民調顯示市民對法庭的滿意度下跌,但強調法官與法庭並不會考慮判決是否受大眾歡迎,認為社會將此與對法庭的要求關聯起來,是有誤解。
司法獨立看法與李國能相若
終審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日前在《明報》撰文,首度評論《白皮書》,馬道立認為香港司法獨立與法治存在與否,不應只看李或他的言論,民眾應有自己判斷。但他指出,在有關司法獨立和法治觀點上,他與李國能的看法大致相同,但他沒有詳述與李觀點相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