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署高級調查主任羅貝雯指出,許仕仁2009年以證人身分會面時,曾指他為新鴻基出任顧問時,沒有參與游說政府。她說,許稱在顧問合約期內,曾就政治、經濟、時事等給意見,包括紅灣半島事件;又曾就馬灣的康樂用地範圍代表新鴻基談判。但羅指出,許曾拒絕代表新地與政府商討珀麗灣渡輪事宜。 廉署:許口供沒解釋原因 羅指出,許當時沒有說明何時和新地協議不會參與游說政府的工作,但她理解是雙方討論合約時已同意此點。她又稱,許沒有解釋為何不會參與游說政府的工作。 羅又讀出當日許的供辭,指顧問合約條文並無指明其服務只限於新地或任何郭氏家族的私人公司。他說,顧問協議是在不同範籌給予郭氏兄弟意見。許在供辭稱,不知道新地如何記錄有關顧問費及提供住宅和辦公室的支出,亦不知道為何以新鴻基地產代理和許的公司德福企業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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