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早前因闖軍營案出庭時,在庭外遭一名男子掌摑倒地。該男子早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指,案件涉及言論自由,案情嚴重,終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有十多名支持被告的中年漢昨在庭外等候,當被告離開法院時,手持疑是支持者送上的花束,帶笑離場。 報告不建議判社服 官照判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陳岳賢(59歲)因一時衝動而掌摑招顯聰,並不涉及政治動機。被告唯一案底於2000年發生,距今14年,故請求法官給予機會,建議判處罰款。辯方律師又說,社會服務令報告顯示被告年事已高,身體欠佳,並不適合做社會服務令。惟法官認為案情嚴重,因涉及言論自由,罰款並不適合,終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另須付500元訟費。 陳岳賢在會見感化官後,在律師陪同下手持相信是支持者贈送的花束步出法院,在場等候他的十多名市民隨即鼓掌,高叫「支持陳生,伸張正義」。陳報以微笑,回應「多謝關心」。陳的支持者在等候期間,在庭外播放歌曲《甜蜜蜜》,有人更一度跟隨音樂擺動身體。 案情指出,招顯聰今年6月就闖軍營案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陳經過法院門外,指因不滿招高叫「獨立建國,香港萬歲」等口號,掌摑招的左臉,令他失平衡倒地。陳之後被警員拉開並拘捕。 【案件編號:ESCC25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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