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賊王」季炳雄於2003年被捕,警方在他藏身的單位內起獲大量軍火,其後季因藏軍火及使用槍械拒捕被重囚24年。事隔11年後,疑當年用假身分證為季租屋的六旬無業漢,近日自內地回港過關時被捕,被控一項使用偽造身分證罪。
潛逃內地 為換智能卡返港
2003年潛逃往內地的被告吳振光(66歲),被控於2002年3月10日,在油麻地「林立地產公司」內使用一張名為「黃遠清」的偽造身分證。案件暫毋須答辯,押後至6月12日再提訊,以等候警方調查,包括做指模、DNA校對及認人手續等,其間被告須還押。
根據案情,當年季炳雄曾藏身的兩個單位都由被告以假身分證租下。季炳雄及同黨吳振強於2003年被捕後,被告隨即潛逃,近日才首度回港。被告警誡下稱當年收取報酬後代人租屋,到季炳雄被捕後才知事態嚴重, 故逃往內地,近日為更換智能身分證才回港。
【案件編號:KCCC17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