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千呼萬喚的招股計劃終於登場,充滿爭議合伙人制亦終於全面曝光,合伙人除握有過半數董事提名權外,兩大股東軟銀及雅虎更承諾會對提名董事只投贊成票,意味只持有8.9%股份的阿里執行主席馬雲「以小控多」,變相擁有董事局控制權,股東只有擁有95%或以上股權才可取消合伙人制度,條款較傳聞更「辣」。
有市場人士直言合伙人制不合理,尤其是合伙人沒有明確的退出機制,或令股東承受更多風險。
軟銀雅虎只能投贊成票
根據阿里上市文件,日本軟銀及美國雅虎,目前分別持有34.4%及22.6%阿里股份,馬雲及另一高層蔡崇信合共持逾一成股權,合伙人制頓成保護馬雲控制權的「堅盾」。集團表示,董事局將由最少9名董事構成,其中過半數即最少5名董事,會由阿里28位合伙人提名,大股東軟銀亦只能提名1個董事。
軟銀與雅虎已簽訂協議,兩者投票意向,會完全跟隨合伙人決定,在未計及阿里回購雅虎一半的持股下,意味以馬雲為首的合伙人團隊,變相擁有阿里69.5%投票權,由提名到投票,直接掌控董事局大部分人事任命。
合伙人制難改
與此同時,若有股東要推翻合伙人提名制度,需要獲得至少95%股權才能成功,意味除非馬雲將所持股權減持至5%以下(見圖),或馬雲本人改變主意,否則只有極低機會出現,甚至即使馬雲減持至1股不留,只要有持股不少於5%股東支持,合伙人制仍然「千秋萬世」。
阿里規定合伙人需要在集團持續任職5年,對業務有貢獻之餘,更要認同阿里文化。換言之,合伙人勢必由「自己人」組成,其他股東難以撼動這制度(見表1)。景順首席投資總監陳柏鉅直言,阿里暫時未有講明合伙人退出的機制,「一旦合伙人如馬雲,在美國涉及大量訴訟,勢影響集團及股東的利益,但沒退出機制,連合伙人的法律風險,都要由其他股東承受。」
他又舉例指出,即使高盛當年上市時,亦要取消其合伙人制度。雖然彼此制度有所不同,但難明阿里為何有力量,仍能堅持以合伙人制度上市。
黃國英﹕不介意合伙人制
不過,豐盛金融資產管理董事黃國英則稱,旗下基金視乎阿里的定價,有機會申請其新股。「其實阿里是否用合伙人制上市,自己認為沒所謂。因投資時已考慮到此情況,會承擔這方面的風險,而市場亦會對阿里的股份自行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