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電台正檢討《節目製作人員守則》(下稱《守則》),本報昨引述港台工會內部信件報道,廣播處長鄧忍光不支持工作小組建議,要求刪去「促進言論自由」等字句的新增段落,在相關9人管理層會議上,除了鄧忍光,另有5人曾表態不支持小組的建議。管理層去信工會作5點澄清,提及港台的公共使命已詳列於約章,毋須再在守則重複,且有必要修改的才會修訂(見圖)。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批評鄧忍光及管理層粗暴運用權力,主席蔡玉玲透露,正考慮在下周一(5日)舉行的電視節目欣賞指數頒獎禮發起藍絲帶行動,向管理層表達訴求。
本報早前取得港台工會向員工發出的內部信件,內容指處長鄧忍光提出刪除由《守則》工作小組提議新增的「公共廣播價值」段落,即「促進言論自由」等字句,原因是相關內容並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公共廣播的定義,並在會上要求管理層立即表決。
待編務委員會商議落實
綜合多名參與該會議的人士資料,鄧忍光要求管理層在會上表態,除了鄧忍光,會上有其他8名管理層,當中副廣播處長(發展)戴淑嬈、助理廣播處長(電台及節目策劃) 周偉材、電台總監廖麗怡、製作事務總監古啟輝及電台主任秘書翟林惠冰曾表態不支持工作小組建議。
戴健文拒談立場
與會管理層之一、副廣播署長戴健文回覆本報稱,管理層於去年9月及今年3月兩次討論,「不同人(管理層)有不同意見」,但最後已通過刪去「言論自由」段落。被問及個人是否支持刪除,戴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管理層已通過《守則》的英文修訂版本,要待中文譯本齊備才能定斷,又強調修訂將交予編務委員會商議再落實。
據港台4月15日發給工會的信件,指修訂《守則》的原則是「有必要修改才修訂」,但「公共廣播價值」相關段落與此原則相違背。信件又指出,港台的公共使命已詳列於《香港電台約章》,毋須在《守則》中重複。本報就此查閱《約章》,其內容雖有提及港台享編輯自主,但未有提及促進言論自由的相關內容。
消息人士:其他修訂全接納
港台管理層信件稱,有些工作小組建議被接納,亦有些被否決。然而,港台高層消息人士透露,工作小組提出所有修訂均獲管理層接納,僅得此項「公共廣播價值」部分段落被否決。
有港台中人透露,即使《守則》修訂已獲管理層通過,尚待包括30多名部門主管、副主管在內的編務委員會商議及通過,意味修訂尚有轉機。另外,管理層亦正觀望工會行動,若員工有極大反彈,或發還工作小組重議。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主席蔡玉玲表示,對「力挽狂瀾」不樂觀,仍希望凝聚員工及輿論,扭轉管理層決定,期望短期內召開員工大會討論,爭取管理層跟員工直接對話。另明報職工協會昨發表聲明,指港台《守則》刪「言論自由」字句,令人憂慮港台員工遇上另一波「滅聲」行動,表明支持港台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