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直以來,中國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一個家庭只生一個孩子,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兒,其落戶需要先繳納一筆社會撫養費,否則將沒有戶籍,也就是所謂的「黑戶」,「黑戶」人群在教育、就業、結婚等基本權利的喪失。 據《現代快報》報道,2014年以來,山東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戶籍管理部門決定,新生兒憑《出生醫學證明》即可落戶,與徵收社會撫養費實行「脫鉤」;而過去對超生的新生兒,在沒有徵收社會撫養費(相當於罰款)之前是不予上戶口的。 另據《法制晚報》報道,從4月起,江西省南昌市執行新生嬰兒辦理落戶的新政,無論新生嬰兒是否在計劃內出生,只要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婚姻證件和父母的戶口簿即可辦理戶口登記。 中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發現,有1,300多萬人沒有戶口,其中大部分是超生而未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人口,因而未能進行戶籍登記。 學者楊支柱認為,中國《戶口登記條例》自1958年通過至今,歷經55年未曾修改,很多內容在實踐中已被虛置或改變。而戶籍登記制度缺乏完善的法律監督機制,導致許多地方的戶籍、計生部門濫用權力,將戶籍與計生進行捆綁式管理,如「上戶先繳費」、「上戶先上環」等現象十分普遍。大量的「黑戶」兒童身分權、受教育權得不到保障。 山東社會科學院人口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李蘭永認為,從社會管理的角度來講,「社會撫養費徵收」與「落戶」二者本來不該掛鉤。一些基層政府為了做好計生工作,將社會撫養費徵收和落戶掛鉤,實屬無奈,這種計劃生育管理方式是一種「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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