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番禺會所華仁小學退休校長林英偉,以及賽馬會體藝中學退休校長歐陽英昌日前入稟高院,指前年以562萬元向拍賣行顧問購入5件瓷器藏品作拍賣,顧問口頭承諾若一年內未能賣出,會以原價回購,最終藏品無人問津,顧問卻拒回購。兩人要求法庭頒令顧問履行回購協議及賠償。 被告胡尚德(譯音)為上環華輝拍賣行負責鑑定民國時期瓷器的顧問。兩名原訴在入稟狀指出,2012年初,他們因把一批瓷器交由華輝拍賣行鑑定而認識胡。同年4月,他們透過拍賣行將該批共21件瓷器以「昌江流韻一」為名出售,並賺得據悉達數百萬元利潤,當時胡亦有分利潤。 拍賣無果 稱顧問未守諾回購 其後,拍賣行邀請兩名原訴舉行第二次拍賣會,以出售更多同類瓷器。胡私底下向原訴稱他個人有瓷器藏品,可售予原訴,雙方遂達成口頭協議,胡承諾若未能在拍賣會出售藏品,他會協助找買家,若一年內仍未能賣出任何或全部藏品,他會回購。 兩名原訴遂向胡購入共5件藏品,包括王大凡的粉彩人物瓶、徐仲南的「清影搖風」瓷板等,作價562萬元。第二次拍賣會於同年5月進行,但5件藏品均未能賣出;同年10月,被告安排藏品透過另一拍賣行出售,亦不成功。兩名原訴指被告在多番要求下仍未有回購藏品,違反協議,故興訟索償。 胡昨受訪時否認曾作出回購承諾,稱一切交由律師處理。現年70多歲的原訴林英偉亦稱,因本案進入司法程序,不便透露更多。 【入稟編號:HCA7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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