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25日加新社電)聯邦保守黨政府罕有地﹐在立法方面讓步﹐同意更改選舉法改革方案﹐刪除或修訂最有爭議的部分﹐回應外界強烈的反對聲音。在修訂案下﹐選民沒有住址證明﹐可用誓詞方式證明住處。
聯邦民主改革國務部長溥禮瑞(Pierre Poilievre)兩個月來大力推銷C-23號法案﹐亦即《公平選舉法》(Fair Elections Act)﹐他周五下午忽然宣布修訂擬議法案。他說﹕「我認為那是非常好的法案﹐它本來就是一份很好的法案﹐修訂後會更好。」
聯邦政府提出《公平選舉法》﹐受到現任和前任首席選舉官員、國內外選舉專家的批評。聯邦新民主黨領袖唐民凱(Tom Mulcair)說﹐法案有重大錯誤﹐仍需大修。
前法學教授、新民主黨民主改革評議員斯科特(Craig Scott)說﹐他沒看到政府修訂案的實際用語。據悉﹐修訂案已交給眾議院委員會研討。
溥禮瑞現在說﹐《公平選舉法》一些環節需要修改。政府擬取消一項規定要求所有選民在下次大選中出示住址證明。
現在﹐選民可以簽署誓詞﹐證明自己在選區內居住﹐但仍需提供至少一些個人身分證明。
修訂案也刪掉一項條款﹐允許政黨在選舉期間聯繫前捐款人﹐而不必花費選舉運動經費﹐這對保守黨最有利。首席選舉事務官梅蘭德(Marc Mayrand)說﹐那是巨大的開支漏洞﹐無法強制執行。
保守黨政府也會改寫一項規例﹐規範首席選舉事務官與民眾溝通的方式。選舉事務局依然不能用廣告宣傳投票的重要﹐但能透過廣告﹐說明如何、何時、在何地投票。
有人批評自動語音電話登記制改革不大﹐溥禮瑞說﹐政黨聘用公司撥打電話﹐需要保留講稿3年﹐而不是原來法案指定的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