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月入達8萬元的政府環保主任,兩度外泄環保署有份參與的會議議程,部分內容更標明屬機密文件,以助男友人在私人業務上得益。被告早前承認兩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昨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無金錢得益
被告馮詠詩(37歲)畢業於香港大學,自2001年起任職環保署助理環保主任,3年後升任環保主任,現正停職。她早前承認分別於2009年及2010年,將政府有關鄉郊規劃的機密文件,以電郵傳給兼職擔任城市規劃顧問的男友人,以助其在業務上獲益。但辯方強調被告與男友人只是「幾傾得埋」的朋友,且被告在事件中並無金錢得益。
辯方昨呈上多封由被告同事及朋友撰寫的求情信,盛讚被告熱心捐款、工作盡責且待人有禮,又曾自發去柬埔寨做義工,照顧愛滋病孤兒。裁判官張志偉指出,考慮到被告坦白承認控罪,且案件嚴重性與同類案件相比較為輕微,故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2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