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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四川遂寧的60歲男子王本余早前離開家鄉,落戶河北石家莊。1991年他被判姦殺罪成,下獄內蒙古監獄。直至2012年快將服完刑時,當局才確認真兇是王於石家莊的室友李彥明,還了王本余一個清白。面對18年冤獄,王本余起初獲國家賠償140萬元,後加至150萬,外加內蒙包頭一間50平方米的住所。王在法官要求下保證「不再找麻煩」。突變百萬富翁的王本余成為了「萬人迷」,出獄至今獲安排與至少8名女子相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