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合約年限和教師人數是合約談判沒有進展,導致教師採取工業行動的主因。 省政府主張與工會簽下一紙10年合約,但工會堅決反對,只願意簽3年合約,這是雙方無法妥協的爭議之一。 省府提10年約 教師擬3年 代表省政府的公校僱主協會提出前6年加薪6.5%,後4年加幅另行談判決定,但卑詩教師聯會要求3年加薪13.5%。省政府曾在2006年為教師5年加薪16%、增加長、短期殘障福利,以及每一名教師給予4000元的簽約獎金,教育廳長法斯本德多次重申,省府的財政緊張,不可能再像2006年那樣為教師加薪,雙方為此僵持不下。 課堂學生人數官司未解決 另外,工會要求省府增加撥款,以減少課堂學生人數及降低課堂中特殊需要學生的比例,換句話說,就是要增加教師人數。工會指摘卑詩省政府在2001年立法限制工會將課堂學生人數納入談判的範圍內,並入稟法院控告省府違憲,卑詩最高法院在去年4月裁決工會勝訴,要求省府在一年內作出解決。 教聯指摘省府至今沒有誠意解決此議題,省府則稱正在對法院的裁決進行上訴,並獲法院同意暫時不用恢復工會對課堂學生人數的談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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