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躁夫與第二任妻子情已逝,昔日愛巢變「戰場」,被妻子要求交出門匙,卻感覺對方奪去他的一切,憤而舉刀指嚇她和長子,繼而潑出通渠水,兩母子同被灼傷。他昨承認淋鏹罪,還押候判。 夫婦年齡相差19歲 已申離婚 無業被告劉松添(65歲)承認去年6月18日在元朗西邊圍的寓所淋鏹,傷及妻子陳秀桃(46歲)及長子劉健鴻(21歲)。夫妻已申請離婚,案發日早上陳遭被告吵醒,應要求交出手提電話後,向被告取回門匙。被告氣上心頭,拿出瓷刀指嚇陳,長子則從浴室挺身而出,保護母親。被告見狀丟下刀,取來通渠水潑向陳的胸部,濺中僅穿內褲的長子。母子急忙進入廁所,用水洗身,被告則不斷腳踢廁所門,終於破門而入。 3人及後在客廳糾纏,被告更於廚房取出菜刀,但遭長子奪去。兩父子繼續爭執,被告不斷嚷茈s妻子斬他,長子則假裝暈倒。陳乘亂拿走菜刀,奔向屋外求救,終由途人報警。被告事後逃離現場,同日下午於東頭工業區遊樂場被捕,警誡下承認因感到妻子奪去他的兒子和屋內所有東西,心感憤怒而犯案。兩母子分別遭受38%及26%化學灼傷,需接受清創及植皮手術。辯方指由於被告患有長期疾病,要求索取被告的醫療報告,法官另索取兩名事主的傷勢及康復狀G報告,押後至7月10日判刑。 【案件編號:HCCC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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