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宋林並非首名在港國企的高層人員被中央執法部門調查,中銀香港前副董事長劉金寶及光大集團前董事長朱小華都曾因貪污被判刑。不過,宋林則是首個金融體系以外的在港國企高層被調查。 劉金寶等人當年是被調回內地,再被當局拘捕。宋林日前被舉報後,華潤集團曾稱宋林仍在香港的辦公室正常工作,但昨晚官方宣布宋林被中紀委正式調查。 中銀劉金寶貪污判死緩 被判刑的國企前高層當中以劉金寶一案最轟動。當年劉金寶曾擔任中銀香港副董事長,由於中銀有份發鈔,香港的鈔票上曾印有他的簽名。劉案在調查之下,發現他利用職權之便,貪污共1400多萬元人民幣,2005年被判死緩。朱小華則曾被視為前總理朱鎔基愛將,因挪用公款及有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2002年被判入獄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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