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華裔女子梁梓華(Sarah Jee-Wah Leung,音譯)兩度產嬰並棄嬰案,上周四被裁定兩項殺嬰罪名成立。法官昨日宣布,判刑聆訊定於6月19日舉行。 卑詩最高法院上周四晚上裁定,梁梓華兩項殺嬰罪名成立。被告昨日與母親及丈夫到庭聽取判刑聆訊的安排。 法官漢弗萊斯(Mary Humphries)同意檢控官坎寧安(Sandra Cunningham)提出的要求,待有關方面完成梁梓華的精神評估報告才召開判刑聆訊,辯方律師福勒(Richard Fowler)對此並無異議。 由於報告預料需時六至八星期才能完成,因此本案的判刑聆訊定於6月19日上午進行,雙方律師預計一天內可完成陳述。 由六男六女組成的陪審團上周一致裁定,被告兩項殺嬰罪名成立。 根據本國刑事法,殺嬰罪的最高刑罰為五年監禁。被告獲准繼續保釋,暫免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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