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年前保育私人歷史建築何東花園失敗,近日所見,86年歷史的大宅主樓終被夷平。本港多年來已有18幢被評級的私人歷史建築,被業主改建或拆卸。據悉,政府為探討日後保育歷史建築時,若牽涉私有產權爭議應如何處理,及應否動用公帑收購賠償,最快下月就相關保育政策諮詢公眾。消息表示,文件將諮詢公眾應否透過城規程序劃定法定的文物保育區,及研究成立文物保育基金,並新成立法定組織管理。 18私人歷史建築遭拆卸改建 香港約有761幢私人擁有的一至三級歷史建築,評級只屬參考性質,並不獲法定保護。據悉,政府內部檢討何東花園風波時,認為最需要了解市民對運用公共資源保育建築的支持程度,包括應否斥巨資賠償收購有價值的歷史建築,或是否透過城市規劃,以法例規範。政府亦隨即委託古諮會及大學機構協助展開文物保育政策檢討,諮詢文件料最快下月公布。 消息稱,古諮會去年多次開會後,大致認同設立「基金」支持保育,包括建議政府注資成立新信託基金,透過利息滾存,或接受捐款維持營運,並由獨立組織管理。但怎樣運用基金、保育哪些建築,則需公眾共識。消息稱,本港已有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衛奕信文物信託基金,另開專注歷史建築的基金並非相當困難。 經城規設「文物保育區」 另外,諮詢文件料提及透過城市規劃設「文物保育區」,要求保育區內的私人發展申請,須先做文物影響評估。港大建築系建築文物保護課程主任李浩然透露,港大和中大保育學者去年起協助政府,比較6個國家及地區,如澳洲、美加、日本京都、新加坡及內地的保育方式,初步認為新加坡情G與香港較似,惟新加坡政府指明土地屬於國家,即使是私人物業,政府若認為土地對國家有需要,便可規管,但香港沒此做法。 學者倡效星州 法律保護建築 李浩然認為,本港可參考新加坡的理念,透過法律加強保育,如修訂《城規條例》,或給予專責機構如城規會或古諮會更大權力,有獨立申訴或維修賠償金額機制等,「如市建局都有同區7年樓齡的賠償價,是否可就不同歷史評級的建築,設賠償或維修金額上限?這都可以傾」。諮詢內容又預料會了解公眾是否同意應立法禁止一級歷史建築拆卸,或法定古蹟應如何運用等。 文物保育政策諮詢原定年初出台,古諮會主席林筱魯表示,古諮會希望先加強公眾對保育的認識才諮詢,故決定先在上月起在本港不同地點舉行展覽、工作坊及播放宣傳片等。他說,公眾對保育歷史建築有共識,但對於可運用多少公帑、以及保育歷史建築的準則,需再討論。 明報記者 鄭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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