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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昨傳召女事主的胞姊羅育君(右)出庭作供,她指案發前曾見過被告兩次,對他的印象為有禮貌。她又指據其了解,涉案兇器並非來自事主家中。(陳倢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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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潘文琛當日斬傷情敵後,向警方直認已在女友單位內將她殺死,更主動提供單位地址。警方到場後發現女事主倒在H上,背部仍插有兇器。圖為被告當晚被黑布蒙頭,由探員押返大埔警署調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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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保安涉殺女友斬情敵
行兇後代覆短訊圖隱瞞

【明報專訊】保安員疑不滿拍拖11個月的女友移情別戀,涉先在女友寓所用生果刀將她捅死,翌日再攜菜刀如常上班,從後襲擊在同一屋苑工作的情敵。他昨承認企圖謀殺情敵,但否認謀殺女友,案件在高院開審。控方指出,被告涉在殺死女友後仍與友人「講波」,更用女友手機回覆短訊企圖隱瞞事件,女友屍體被發現時背部仍插茪M。

認圖殺情敵 否認謀殺女友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本案源自一段三角關係。被告潘文琛(32歲),與女事主羅育如(24歲)及男事主陳戴煒(22歲),案發時同為東涌藍天海岸的保安員。已婚的陳於案發前一年從內地來港,羅則於案發前一個月對陳生情愫,主動邀他外出。被告得悉後曾致電警告陳。

三人同為藍天海岸保安

案發日即前年11月28日,被告涉於下午至晚上期間,在羅位於大埔太和h居和樓的單位內,用生果刀插向其背部將她殺死。由於羅曾答應替胞姊到大埔取回手表,被告疑用羅的手機回覆短訊指已取手表;其後羅的朋友數次致電羅,被告又疑發短訊給羅的朋友指「一切安好,我想獨處」。

「佢撬我條女 我要殺埋佢」

翌日,被告涉攜菜刀在藍天海岸保安部休息室內,三度斬向男事主陳戴煒的頭部,陳拔足狂奔,被告從後追逐逾百米,終被同場保安員制止,被告當時稱「不要阻我,我想死」。警方到場後,被告直稱:「佢(陳)撬我條女,條女都畀我殺驉A我要斬死埋佢。」警方其後根據被告提供的資料到達羅的寓所,發現羅倒督H上,背部仍插茈器。

控方指出,羅背部共有4處刀傷,致命一刀直插肺部,當時若即時報警,羅或有生還機會,被告卻鎖上房門離開,顯示被告蓄意殺死羅。辯方稍後將傳召精神科醫生講述被告的精神狀G。聆訊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2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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