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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家庭主婦與獨居老婦鄰居感情要好,老婦病逝後,手持老婦存摺及屋契的主婦聲言,鄰居生前表示將合共數百萬元的現金及物業贈予她,更稱獲鄰居「報夢」送遺產,她早前獲法庭裁定可獲鄰居的百萬元存款,其他遺產則不屬她。主婦不服上訴,上訴庭昨將單位業權判予她。
40多歲的家庭主婦江美仙,早前獲2006年去世、享年65歲的女鄰居龍雅麗估值約515.4萬元遺產中的100萬元銀行存款,江不服上訴。江就其餘遺產的擁有權上訴則被駁回,因龍無親人亦無立遺囑,故續歸政府所有。
【案件編號﹕CACV1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