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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黎青萍說在廉署工作期間沒有任何後悔的事,唯一遺憾是一名她認為是廉署「明日之星」的年輕人,在她離開廉署之後一年因意外去世,無法一展抱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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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時任總警司葛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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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黎青萍見證廉署從只有幾名職員到發展成分處林立,她提到第一間社區關係處分處成立時,原希望以該區的名稱命名,但引來該區人士反彈,反問「是否代表這區貪污特別嚴重?」,為避免誤會,後來分處以所在大廈或屋h的名稱命名。圖為宣傳分處的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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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廉署大規模打擊警察貪污,大批警察遊行至廉署總部包圍,強行衝入內搗亂,並與廉署人員毆鬥。事後政府局部特赦部分被調查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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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透過教育宣傳肅貪概念,2009年聯同澳門廉政公署及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合辦「粵港澳青少年反腐倡廉廣告片創作比賽」,圖為來自廣東的參賽作品「當一些人想要藉荂y捐款』來換取利益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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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中)被捲入酬酢醜聞風波,他其後承認廉署曾經收過最高人民檢察院一個價值約20萬元的屏風作禮物,圖為2010年廉署開放日時湯於展覽廳作介紹,他背後的正是該屏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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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人物x概念﹕余黎青萍 助拓廉潔香港

【明報專訊】「香港,勝在有ICAC」不止是句宣傳口號,也是令廉政公署(ICAC)開荒元老余黎青萍(Helen)相當自豪的一句話。曾任職多個政府部門的Helen,最為人熟悉的崗位可能是1990年代的教育署長(現稱教育局長),但她在1970年代與時任廉政專員姬達爵士(Sir Jack Cater)為成立廉署作出的努力,對香港近40年的肅貪倡廉工作貢獻良多。

由零開始遏止貪風

1950、60年代,香港貪污風氣嚴重,只要任職有權在手的崗位,即有可能被賄賂,政府部門貪污最嚴重。Helen說當時紀律部隊也貪污,甚至傳出消防員往火災現場救火時揚言「有水(錢的俗稱)便有水,無水便無水」,人命尤關的緊急情G也與金錢扯上關係。同時,黑社會向小商戶收「保護費」的風氣亦猖獗,原因是黑社會先向警察行賄,所以他們向商戶勒索也不會被捕。

總警司貪污 促使廉署成立

1973年,時任總警司葛柏被發現擁有逾430多萬元財富,懷疑是貪污所得,被警務處反貪污部調查,但在被查期間潛逃,有傳他在機場沒有受到攔截,甚至可經特別通道離港。事件令社會震驚,上千市民上街示威,要求政府捉拿葛柏,令政府不得不正視貪污情G。事實上,在此之前,當時的民政司(現稱民政事務局長)姬達已多次向時任港督麥理浩提出要整肅貪污歪風,更以辭職「威脅」。後來麥理浩親自任命姬達為廉政專員,成立獨立於政府架構外的廉政公署。

當時為政務主任(AO)的Helen在民政處(現稱民政事務總署)任職,與另一名同事被姬達「召見」,更被邀請加入廉署。從小家人就教導Helen要憑良心做事、堅守道德,因此當她聽到廉署成立目的時,覺得非常有意義,沒多考慮就決定加入。她說,當時社會認為加入廉署會「斷六親」,因市民大眾覺得廉署像秘密警察,暗中調查,連家人也不放過。但Helen說家人很支持她,她加入廉署後也沒有與她脫離關係。她又笑言,如果有些朋友知道她加入廉署後與她絕交,就可分清誰是真正摯友。

「一支公」上任 解除大眾誤會

廉署在1974年2月正式成立,今年剛好40周年。一開始廉署只有「執行處」和「防止貪污處」兩個部門,分別負責偵查案件和研究政策。Helen於3月加入廉署,在第三個部門「社區關係處」工作。當時被任命為特別助理的Helen說,社關處主要是多元化地宣傳肅貪倡廉的概念,透過教育和大眾傳媒等渠道改變社會對貪污和廉潔的認知。一開始社關處只有Helen一人,是名副其實的「one-woman band」,她又笑言當時用的是「茤郈鴗蔚ョv,在政府新聞處的辦公室內,而且設備簡陋,只有辦公桌、打字機和電話。她說以往任AO是團隊工作,文書有秘書幫忙處理,但調往廉署後要自己打字,當時只會以兩隻手指打字,宣傳海報也自己動手畫。

大眾觀感:惶恐 憎厭 質疑

雖然資源和人手不足,但社關處工作已迅速展開。當時社會大眾對廉署仍有很多誤解和負面評價,「有些人惶恐,有些人憎厭,有些人質疑,有些人更說廉署熱線266366是『面木木心毒毒』」,所以社關處首要改變大眾對廉署的看法。她與姬達四出與社會不同階層人士見面,講解廉署工作目的,同時教育大眾廉潔的態度。Helen說,面對位高權重的人,要宣揚不應受賄,「改變他們『不同流合污便會被排擠』的想法」;面對基層市民,則要告訴他們不需要行賄也可得到應有權利。她說,做這些人際關係工作確實需要高EQ(情緒智商),因有些對廉署反感的人在會談期間會破口大罵。Helen記得有一次與一名較年輕的男同事到黃竹坑警校演講,「當時聽眾(警校學生)赤膊坐在課室,坐姿則是半躺在椅上。演講後我請他們發問,有人質疑『我從未見過有老師講課要多帶一個人來幫忙』,充滿挑釁和挖苦意味」。Helen當時冷靜回應,指在講課期間需要掛起一些道具,而她高度不夠,所以需要請同事幫忙(事實上她是想讓該同事見習,讓他下次可自己一人去講課),「你不可能與他理論,否則只會不能收場」。

政府高層拒任社關處長

外界一直認為Helen是廉署社關處的首任處長(Director),但原來她在廉署任職6年間,處長之位一直懸空。「姬達從一開始就積極尋找適合的處長人選,他接觸了很多政府高層人士,但都被拒絕。1974年我決定完全離開政府架構(本身只是合約式調任),全身投入廉署,後來我被任命為Assistant Director in charge,之後是Senior Assistant Director in charge,但其實工作內容與處長無異。」Helen認為,職位名稱不重要,但笑言感謝外界為她冠上首任處長之名。

難忘警廉衝突 走訪同事穩軍心

談到在廉署的難忘事,除了在1975年成功引渡葛柏回港受審外,Helen也提及1977年的警廉衝突,事件同時也是廉署的轉捩點。1977年,接連有警務人員因貪污被捕,令警隊內人心惶惶,不少人怕被翻舊帳,紛紛辭職。一連串事件引發警隊在10月發動遊行,大批警察帶槍遊行,令市民擔心治安受威脅。事件持續至11月5日,當天Helen在辦公室留意情G,姬達表示或要由港督宣布特赦令才能平息事件,安撫警務人員和市民,但宣布特赦代表廉署須放棄大量調查中的案件,在這樣的拉鋸下,港督選擇在當天宣布特赦,結束衝突。Helen擔心不知事件始末的同事會感到失望和灰心,於是當晚走訪各分處「穩定軍心」。「很多同事都是熱血青年,他們對工作很有熱誠,這次事件確實會打擊他們的士氣。」正當Helen想安慰同事之際,同事也擔心她因事件而痛心,她記得當時大家也感動流淚。後來更有市民打電話到電台為廉署打氣,茈L們要繼續堅持,不要放棄。Helen說,市民由最初的質疑、憎厭,到幾年後齊聲為廉署加油,令她非常感動,同時事件也成為廉署的轉捩點,令廉署上下更堅持肅貪倡廉的工作。

◆延續靜默的革命 靠社會所有人

1980年,Helen毅然決定離開廉署。當時30多歲的她認為自己繼續在廉署工作會阻礙年輕同事的升遷,而同事也因為她「開山鼻祖」的身分而不敢直言,有好的意念也未必敢提出。6年間,Helen見證廉署從人丁單薄,到幾乎每區均有分處,她也帶領社關處透過各渠道宣傳反貪,廉署的電視廣告、電視劇家傳戶曉,連她妹妹的年幼兒子也說不應「收受利益」(外婆給他1元買糖果時)。Helen引述本港近年的一次民意調查結果指近八成市民表示絕對不能接受貪污,指出廉署40年來的工作的確改變了香港的貪污文化。

位高權重者須言行一致

近年香港廉潔環境受到挑戰,接連有官員被爆受賄,連廉政專員也涉及這些醜聞,Helen指事件雖然是有關人等的個人問題,但由於是領導層,或會影響廉署的形象。她認為在領導層的人應言行一致、奉公守法,也要果敢、有責任心和誠信。Helen記得當時姬達曾說,肅貪倡廉是一場「靜默的革命」(quiet revolution),而負責守住廉潔關口的就是「光輝的武士」(knights in shining armor),她認為這場革命一定要持續,而社會每個角落的人都可貢獻。

■相關概念

貪污(corruption)

貪污是指以不正當或非法的行為取得利益,這些行為包括賄賂、敲詐、勒索,以及不當使用內幕消息等。貪污經常發生在未有足夠監管的社會。香港設有《防止賄賂條例》,防止公職人員、私營機構職員及一般市民的貪污或行賄等行為。

執法機關(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執法機關是執行或協助執行政府或跨政府法律的機關和組織,以協助政府管治、維持社會秩序等。香港執法機關包括警務處、入境事務處、廉政公署、懲教署等。

文﹕鄭寶欣

圖﹕鄭寶欣、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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