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17日加新社電)加拿大4省法庭批准豐田(Toyota)汽車廠與全國的和解協議﹐彌補部分豐田車輛無故加速造成的經濟損失。 集體訴訟案的律師周一說﹐經濟損失的和解協議涉及2009年與2010年某些回收車輛﹐不會影響仍在法庭審理的車輛無故加速傷人、殺人訴訟案。 安省集體訴訟代表咸美頓(Steven Hamilton)說﹕「終於鬆一口氣﹐豐田給相當多的加拿大顧客頗多福利﹐擺平那些法律行動。」 安省、魁北克省、斯高沙省和沙斯卡寸旺省已批准這宗和解案﹐車廠同意為集體訴訟案原訴人提供顧客支援服務最少3年到最多10年﹐彌補某些車輛部件的所有修理費和零件費。豐田集體訴訟案原訴人的車輛﹐或可免費安裝煞車優先系統﹐亦可收取現金﹐替代這項服務﹐假如他們的車輛不能安裝這種系統。 另外﹐豐田公司同意出資60萬元﹐為5所加拿大工程學校設立獎學金﹐並資助索賠管理費、通告費、承擔訴訟費、墊付費用及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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