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百變天后Lady Gaga於2008年推出首張專輯The Fame即一炮而紅,向來勤力的她,巡迴演唱、代言香水等,理應財源滾滾,事實上,據報她當時已累積數以百萬計美元的存款,不過當2009年舉行Monster Ball巡迴演唱會時,她為了力求完美,傾盡自己300萬美元積蓄,在一個即將播映的紀錄片段中Gaga表示,「我有300萬美元在銀行,但全都投進了我的舞台,所以當時我已經破產」。連Gaga的父親也不明白何以女兒已走紅,卻仍身無分文,還要貼錢辦演唱會,Gaga向父親解釋因為希望吸引演唱會主辦商Live Nation主席Arthur Fogel注意,所以才會不惜工本。結果她如願以償,Arthur投資在她的巡迴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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