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劉進圖遇襲案兩名涉嫌行兇疑犯在東莞被公安拘捕,警務處長曾偉雄稱,中港兩地並無引渡疑犯協議,故警方正與廣東省公安廳洽談,盡快把兩人移交本港受審。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稱,中港兩地不時會移交犯人,具體移交犯人程序亦算簡單快捷。 涂說,內地公安按警方要求協助拘捕犯人後,便會相約警方交接時間,時間長短視雙方商討而定,之後雙方會在邊境見面,公安會聲明押解的疑犯涉嫌觸犯嚴重罪行,內地執法機關不歡迎他們入境,故決定驅逐他們出境,疑犯隨即被押回本港境內,香港警方即可拘捕。 對於移交的考慮因素,涂謹申表示,除非犯人本身在內地曾犯嚴重罪行,如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的罪行,令公安必須扣留他作調查,否則,一般考慮過犯人在香港所犯的是嚴重罪行,而案件又對香港社會有重大影響時,都會把犯人移交本港警方。 翻查資料,最近一宗涉及移交黑幫背景犯人發生於2010年1月,當時公安拘捕了一名被港方通緝的黑幫「和安樂」(俗稱水房)骨幹成員,一日後即在皇崗移交港警接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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