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華裔女子涉嫌殺害親生嬰兒一案,控辯雙方昨日輪番向其產前診斷的華人醫生提問。辯方律師特別指出,被告的心理狀況,當時已經出現不穩定的[象。
被告梁梓華(Sarah Jee-Wah Leung,音譯),涉嫌在2009年4月及2010年3月產後棄屍,該案昨日繼續在最高法院審訊。控辯雙方交叉提問梁梓華的家庭醫生黃奕平。
黃奕平說,在2010年1月26日, 第一次遇上梁梓華,當時她在一名28歲華裔男子的陪同下,一起到他的緬街(Main St.)診所就診。黃奕平發現被告已經懷孕,估計有28個星期。
黃奕平根據梁梓華的停經日期,推算出預產期是2010年的4月20日。他囑咐梁梓華,每兩個星期到來覆診。
到了3月27日,梁梓華與她的男性友人再次就診。但梁梓華的身體明顯出現變化,原本脹大的肚皮已經平復,黃奕平多次詢問嬰兒在哪堙H但梁梓華只說在10日之前曾經出血。
由於嬰兒屬於黃奕平照顧的責任範圍內,突然不知所終,黃奕平告訴梁梓華他會向當局報告。黃奕平憶述致電社會福利部門時,當天剛好是星期六,沒有人辦公,最後只有報警,等到星期一才聯絡上社會福利部門。
黃奕平最後一次見到被告時不是就診,而是被告向他索取2010年有關她懷孕的各種報告,詢問是否會證實她曾經懷孕。
梁梓華的律師又特別引述黃奕平在2010年3月27日與4月1日的就診紀錄,曾表示她有憂鬱症狀。黃奕平昨日亦證實,當時確實觀察到梁梓華有明顯的憂鬱與焦慮。
昨日的審訊有12名陪審員列席,6男6女,來自不同族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