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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癡纏國中生 爆乳媽判囚年半
嫩男﹕僅初次自願 後來被逼交歡

【明報專訊】新北市這對少年、乾媽不倫戀掀起波瀾,台北市先前則有一對辣媽嫩男配,37歲爆乳辣媽竟和14歲女兒的國中男同學,去賓館開房間,辣媽還跟嫩男撒嬌「今天好棒,4次了,腰很酸!」但嫩男不堪需索無度,想斷絕往來,辣媽竟以假懷孕要脅不放他分手。

士林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黃姓辣媽判刑1年半。

本案發生於4年前,身高160公分的黃女現在已41歲,但皮膚依然白皙,且目測有E罩杯,每次出庭必爆乳打扮,是典型美魔女。嫩男小龍 (化名)身高1米8,有灌籃高手漫畫主角「流川楓」神采。

據檢方追查,黃女本來在北市一所國中擔任愛心媽媽,99年陪升國三的女兒打籃球,女兒的同學小龍也在球場上,她頓時被一身汗水的小龍吸引,主動搭訕,還互留無名帳號,之後開始勾引小龍,把他約去賓館「轉大人」。

判決指出,正值青春期的小龍不敵色誘,初見面就被黃女如惡虎撲羊般從後方撲倒,將他「口爆」;有一次2人去賓館約會,在短短時間就做了4次,黃女讚不絕口。

兩人不倫關係維持約1年,常用簡訊或電話調情,小龍後來想結束這段畸戀,黃女竟不滿,傳簡訊斥「打電動比跟我做愛還開心?」為了留住小龍,黃女謊稱懷孕,還以女兒遭欺負為由,騙丈夫去小龍家找碴,小龍不堪黃女咄咄逼人,且電話費暴增、父母追問,只好和盤托出,他父母勸黃女「放下」不成,只好告她恐嚇、性侵。

幼齒的小龍提示相戀後2人闔眼相擁的陶醉照及內容鹹濕的簡訊為證,並指他只有初次是自願,後來被逼性交,另舉出黃女的身體部位性徵;黃女反駁,照片是時下流行的「閉眼照」,2人只有「打嘴炮」,又出示自己的躁鬱症病歷,黃女的丈夫選擇相信她。

士林地檢署認為雙方合意,不構成恐嚇,但小龍當時未滿16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黃女。

士院合議庭也認定簡訊等內容極具性暗示,且她為逞私慾,影響小龍身心及人格發展,還不承認犯行,毫無悔意,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子性交罪,判刑1年半,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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