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著名飲食作家蔡瀾日前入稟區院控告5間廣東燒味餐廳,指餐廳擅自張貼印有蔡瀾頭像的海報,並印上「蔡瀾好介紹」字句,推介叉燒等食品。蔡瀾指出,餐廳損害其聲譽,要求法庭禁止其影射行為及向餐廳索償。記者昨發現部分餐廳已沒貼上蔡瀾的海報,但仍貼出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的照片推介燒味。
共涉5店 部分已不見海報
原訴人為蔡瀾和其經理人公司縱橫電影製作有限公司,被告是5間分別位於葵涌盛芳街協德大廈、黃大仙龍翔道新光中心、油麻地登打士街、旺角亞皆老街和尖沙嘴金馬倫道的廣東燒味餐廳。
入稟狀指出,蔡瀾從未推介過廣東燒味餐廳或其食品,但餐廳未經蔡的同意,在餐廳前窗和店外展示架張貼印有蔡的照片、名字和簽名的海報,上面寫有「牛扒,燒鵝,叉燒好」或「蔡瀾好介紹」字句,令公眾誤以為蔡推介廣東燒味餐廳。
海報印頭像寫「蔡瀾好介紹」
原訴人提及,有傳媒曾報道廣東燒味餐廳向遊客提供定價過高的餐牌,以及收取餐牌以外的附加費欺騙客人,報道當中也提及蔡瀾的海報,故興訟要求餐廳賠償其聲譽、廣告收益等損失;同時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餐廳相關的影射行為,並下令餐廳交出或銷珙袺鰝垂~。
記者昨日午飯時段分別到廣東燒味餐廳位於尖沙嘴金馬倫道和旺角亞皆老街的兩間廣東燒味餐廳,餐廳內外都未見印有蔡瀾照片、簽名和「蔡瀾好介紹」的海報,改用以女模特兒照片介紹菜式。店員指店舖負責人不在店舖內,未有回應記者查詢。
指遊客價收附加費損聲譽
不過,有多間廣東燒味餐廳門口當眼位置,仍貼出美國前總統克林頓的照片,中文寫荂u我最喜歡廣東燒味」,據悉該宣傳照2012年時已貼上。記者向多名入內光顧的內地旅客查詢,對方均反映不知該舖曾貼過有蔡瀾人像的海報,純粹是旅遊書介紹才前來光顧。
去年初有報道指出,廣東燒味餐廳向遊客提供的餐牌的標價,比本地人的餐牌標價貴,燒味價格會較一般的餐牌高三成至八成不等。餐廳更向客人收取「口頭附加費」,即在客人點菜時才告知客人,部分食品要額外收費。
【案件編號:DCCJ224、225、2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