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漢手執相機遊走灣仔鬧市,「兜口兜面」拍攝4名妙齡女子,有事主不勝其煩上前理論,被他咬至手指流血。無業漢早前被裁定遊蕩及襲擊致身體傷害罪成,判囚7個月,他昨申請減刑失敗,裁判官直言早前「判得你輕」。他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至高院,再遭裁判官拒絕。 被告許永康(43歲)早前被裁定於去年6月咬傷戴姓女事主。當時戴遭被告近距離拍攝,遂截停與他理論,其間被對方咬傷左手拇指附近位置。曾任模特兒的張雅文則於去年5月6日早上上班時,遭被告拍照後尾隨。被告更等候張外出午膳,被張的同事發現。除上述兩罪,被告另涉2012年9月至去年6月,在灣仔及銅鑼灣用數碼相機近距離拍攝共4名事主,事後被控8項普通襲擊,惟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ESCC2529/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