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的公務座駕,本月8日傍晚6時許,在中環干諾道中近砵甸乍街巴士站前停靠,接載局長赴公務會議,被指違規上落客,事後遭市民投訴。曾德成事後表示抱歉,並稱承擔責任,包括如警方檢控罰款,他願代司機交付。 《都市日報》報道,曾德成的AM 18座駕,1月8日傍晚在中區的巴士站停靠,接載曾德成,阻礙巴士停靠。 民政局:已向警備案 民政局發言人表示,曾局長事後已向警方備案,承認當時局長在該處上車,「非常抱歉,日後會多加留意,避免同類事件發生」。警方回應稱,就該宗交通投訴,警方正跟進調查。 警員:接載官員難申豁免 有前線交通警員表示,一般情G下,如果車輛在限制區上落客,責任在司機而非乘客,司機會被票控,罰款450元但毋須扣分。他指政府司機因公務需要違反交通規例,如救護車因救人違反交通燈號,司機可向部門提出申請豁免懲罰,但相信如果違反交通法例是為了接載官員,豁免理由不足,司機應要承擔罰款。 民政局表示,正了解司機的責任問題,曾德成願意承擔事件責任,包括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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