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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昨在太古城設街站為市民寫揮春,除為街坊寫「心想事成」、「身體健康」等祝福語外,亦為《明報》送上「新聞自由」及「編採自主」兩張揮春。她又在區內派發解「毒」政改諮詢文件的單張。(盧翊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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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可」即「必須」? 余若薇斥梁愛詩搬龍門

【明報專訊】前律政司長梁愛詩前日稱,人大常委會指普選特首時的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選舉委員會組成辦法,意思並非可做可不做,又說普通法內「may」有「must」(必須)的意思。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主席余若薇昨日批評梁愛詩搬龍門,反問若以此邏輯,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否等於2017年必須有真普選?」,批評若提委會組成跟隨選委會的組成方法,「根本是小圈子中的小圈子」。

盼中央「畀番條路」港人

余若薇昨日與前政務司長、香港2020召集人陳方安生向市派發解「毒」政改諮詢單張。余若薇指港人對於人大常委會「2017年可普選」的決定,一直認為「可」不等同「一定」,但梁愛詩卻突然搬龍門,說「可」等於「必須」,故提委會須參照選委會組成,她反問對方「這是否等於2017年必須有真普選?」

余若薇強調,選委會成員只得全港7%選民選出,「好多(選民)唔係人薄A係公司」,選民基礎低,不符《基本法》要求的「廣泛代表性」,若以此選出提委會,「根本是小圈子中的小圈子」,港人不會接受。對於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王振民的「精英政治」說法,余指港人已退後好多步,該黨亦承認提委會存在,只希望中央「畀番條路」港人,讓公民提名也可入閘。

批「精英政治」謬論 陳太:勿當法律

陳方安生則批評王振民說法是「謬論」,強調《基本法》定明永久居民都有權投票、參選。她質疑現時選委會組成不公道,呼籲市民不應把代表中央講話的人之言論當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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