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陝西漢中一名不滿17歲的懵懂少年,16年前僅僅因為800元(人民幣,下同),就用藤條勒死一名少婦。在亡命天涯的16年期間,他隱姓埋名,挖煤礦,打短工,不僅成家立業,而且有了自己的孩子,為了給孩子辦理戶口,年逾30歲的他潛返家鄉,最終被捕,最近終上庭受審。 17歲為800元殺少婦 據《三秦都市報》報道,1995年2月中旬,不滿17歲的小海認識了保安員楊洪彥,並成為「忘年之交」。楊有一次問他敢不敢殺人?欠楊800多元的小海說「敢」。10多天後,小海拿了楊交給他的一根電警棍和一把匕首,跟蹤少婦孫忠麗,並趁孫上廁所之時,用電警棍在孫的臉上打了一下說道:「楊洪彥讓我來殺你。」拉扯中,小海奪過孫忠麗手中反抗的葛w藤,纏在孫的頸上將其活活勒死。 為了給出生的女兒辦戶口,以便孩子入學讀書,潛逃16年的小海於2011年8月,攜妻及3歲女兒從山西省河津市回到老家陝西漢中。當年12月初,小海行蹤被公安發現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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