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維多利亞17歲少女向男友的舊愛發放「色情短訊」(Sexting)而被判藏有、發放兒童色情物品罪名成立;這案件有可能是未成年人士被判罪成的加拿大首例。
被告被裁藏有、發放兒童色情物品和和恐嚇罪名成立;檢控官費希爾(Chandra Fisher)昨日於庭外指出:「對於你可以拍的照片和發放什麼給誰人,都常要小心。(青少年)對於他們所發放的、向對方互傳和(東西)最終落在誰人手上,需要多加留意。」
她又指在多宗加國悲慘的事故中,有年輕人因其照片在互聯網被發送而引致其他人自殺。
裁發放兒童色情物品罪成
案中少女被判發放兒童色情物品有關罪名的原因,是她的色情短訊所發送的對象亦是一青少年。被告是按《青少年刑事法》(Youth Criminal Justice Act)而被判,其名字因此不可披露。
數千條短訊恐嚇男友「前度」
至於恐嚇一罪是因為被告在互聯網上和透過發短訊發出恐嚇,包括在臉書(Facebook),聲稱若果這名當時已懷孕的「前度」來到維多利亞區的中學,她便會傷害對方。被告又以短訊恐嚇稱,甚至會傷害其未出世的胎兒。
少年法庭法官威沙特(Sue Wishart)表示,數以千計的短訊發放有意恐嚇受害人,短訊的大意多數是「粗魯和具敵意」,而有關照片亦符合兒童色情的定義。
不過,這案件有可能鬧至加拿大最高法院。
辯方律師麥基(Christopher Mackie)表示,他有意提出判刑違憲的訴訟。他將會爭辯起訴少年發放色情短訊屬兒童色情罪行是違憲行為。
法例在保護未成年人士
他又指兒童色情物品法例的原意是保護未成年人士,不是要檢控他們。
案件排期在本月28日,就是否違憲爭論再提堂。
案情指被告的男友與「前度」分手後搬往維多利亞,並讓其新女友,即被告查看有關「前度」的照片,最終導致照片被發放出去。被告當時為16歲。
案件涉及共3.6萬個短訊和4,000張照片,檢控官於庭外指她在處理案件期間,為了解有關短訊的內容,甚至需要上一個課程來學習青少年於短訊中常用的用詞和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