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城市大學三年級男學生聲稱考試「肥佬」致心情不佳,到港鐵站月台用手機偷拍少女裙底,其後更掀起另一名女乘客的短裙「直接」拍照。他早前承認兩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昨日被判囚1個月,將會在獄中度過聖誕節及新年。 曾判感化再犯 求情被拒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張梓賢(24歲)還押兩周期間已深切反省,亦願意接受心理輔導,請求法庭輕判感化。惟被告的感化報告顯示,被告於2009年曾因犯案被判感化,其後卻再度犯案,反映感化對他效果不大。辯方回應稱「上一次(感化)不成功不等於今次(感化)不成功」,惟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最終不接納辯方有關請求,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掀裙拍攝 手機存短片 案發於今年6月13日下午5時半,事主正於美孚港鐵站乘搭扶手電梯,突然感到有人觸碰其短裙,轉身便看見被告把手機放於其短裙下。事主大叫並試圖捉住被告但不果,被告逃走時遺下眼鏡及一隻拖鞋,其後在途人及巡警的追捕下,終成功制服被告。警方事後於被告的手機發現兩段短片,包括被告掀起事主短裙拍攝其內褲的片段,以及他案發前偷拍另一少女裙底的片段。 【案件編號﹕KTCC6432/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