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宗企圖強姦案皆發生於峰華h籃球場,東區(翡翠)區議員黎志強稱,球場是峰華h及毗鄰居屋景翠苑共同擁有的社區設施,過往由房委會管理,籃球場每晚開燈至晚上11時;但房委會2000年將峰華h轉作租置屋h,峰華h須承擔管理社區設施日常開支,法團為節省開支,半年前決定,除非有人租用球場,否則晚上熄燈。雖然發生兩宗嚴重風化案,球場昨晚仍然熄燈,漆黑一片,有該h職員稱,暫未收到重新開燈的指示。 區議員促重開街燈無回覆 黎志強說,首宗企圖強姦案發生後,已去信景翠苑及峰華h兩法團,要求在球場增加保安員簽更位置及重開街燈,但兩法團至昨仍無回覆,做法「過分及離譜」。 峰華h籃球場位於峰華h及景翠苑中間,現由峰華h聘請的「新豪物業管理及代理有限公司」負責日常管理;h內商舖及停車場則由領匯管理。 曾亮燈至11時 居民投訴 據房委會資料,景翠苑原屬峰華h,後被房委會改作居屋出售,峰華h遂僅餘下曉峰樓及秀峰樓兩大廈。峰華h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張先生說,除籃球場,附近足球場、公園甚至泵水設施,均是與景翠苑共同擁有,以往由房委會管理,但2000年轉作租置屋h後,日常設施營運全由峰華h負責。他承認,過去多屆法團就事件與景翠苑「有很大意見」,認為由峰華h業主承擔所有費用是不公平。 兩屋苑因管理起爭議 張先生稱,籃球場以往會開燈至晚上11時,但因晚上使用率低,加上有居民投訴籃球場燈光太耀眼阻礙休息,大約半年前決定,若無人訂場,晚上熄燈省電;若有景翠苑及峰華h住戶訂場,每晚7時至10時開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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