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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邵德煒表示,由於現時法例未賦予專員翻聽監察錄音等權力,遂未能確認執法機關呈交的報告真偽,又認為前專員胡國興提出要修例賦予翻聽權,是極為重要的建議。(李紹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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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炒人員留截聽文件3年
議員轟新專員無追究

【明報專訊】截取通訊專員邵德煒昨日發表任內首份報告及簡介會,報告透露一宗於2011年匯報的截取行動中,有被革職人員逾期保留截聽內容逾3年,但認為事件不屬違規,未有追究。不少議員批評專員做法不妥,質疑邵德煒在該個案上處理不當,指「報告手鬆過胡官好多」,要求徹查該名人員保留情報的目的,以及會否有他人牽涉其中。

保安局:研究監控儀器加封條

另外,邵德煒又建議當局加強監管如記憶卡、光碟等媒體的紀錄,並考慮在監控儀器上加設封條,以免記憶體被移除。保安局發言人回應,接納專員建議,包括在抽取式儲存媒體(如記憶卡、光碟等)編上號碼,使用電腦化器材管理系統監管媒體收發等,又會盡力配合專員研究於器材上加設封條的建議。

報告顯示,2012年共批出1161宗截聽申請,其中發現10宗異常事故,主要涉及不當使用及紀錄監察器材的收發程序。另在前專員胡國興在任期間,有一宗未完成的截聽異常個案,案情指一名執法人員被部門同事發現,逾期保留載有情報的筆記及副本逾3年,超過行動後一個月須銷毀的規定。

邵德煒指個案「不屬違規」

由於該人員當時正接受刑事審訊,個案延至去年12月才完成調查及呈交報告。不過,邵德煒認為事件「不屬違規個案」,因執法機關已發出指引確保守則已予遵辦,只是個別人員違反指引。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在簡介會上質疑,專員未有追究事件,尤其該名執法人員有干犯刑事罪行,理應徹查其保留情報的目的,及有否他人牽涉其中,他稱會去信與各紀律部隊要求交代。邵德煒回應時稱,認同可繼續跟進事件,又強調與前專員的評估方法相同,並沒有寬鬆。

議員批報告「手鬆過胡官」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討論報告時,不少議員質疑邵德煒在該個案處理不當,指「報告手鬆過胡官好多」。保安局長黎棟國會上重申,事件是個別人員違反內部指引,而其上級也是經查核才知悉事件,甚至專員也不認為有關上級人員需要負責。

局方發言人則表示,由於該人員已離開執法機關,才沒有面臨不低於書面警告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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