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教育局過去4個學年接獲37宗涉及資助學校教師欺凌學生的投訴,主要涉及言語侮辱、體罰或不適當身體接觸等,其中3宗成立,校董會已向涉事教師紀律處分。教育局長吳克儉昨稱,傾向解除有關教師的教席,但部分個案正上訴至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很快會有結果。其餘個案有11宗為部分成立、20宗不成立及3宗正處理。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昨於立法會會議上稱,個別要轉介警方跟進的欺凌個案,涉事教師在調查期間仍然任教,批評現行指引未能保障學生利益。
議員批調查期間仍可任教
吳克儉回應時強調,絕不容忍侵害學生身心健康及安全的行為,《教育條例》已訂明教育局和校董會處理教師欺凌事件的權限,認為毋須修訂相關條例。
吳續稱,就教師行為操守成立監管機構,影響深遠,須獲業界充分認同及支持,在監管角色及職能未有共識前,不適宜定下時間表。
另外,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主席韓連山接受查詢時稱,據議會統計,過去6年有逾70宗教師涉及風化案的個案要告上法庭,當中約一半被定罪。
他批評教育局以私隱為由,拒絕公開局方對涉事教師的懲處,以及校方如何安排有關教師日後的工作,促請當局公開懲處數字,讓業界參考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