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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機場爆炸案被告人冀中星(躺坐者)被警察抬入法庭受審,圖為庭審現場。(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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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星兄長冀中吉(左)在庭外受訪,哭訴弟弟是受害人。右為冀父冀太榮。(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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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昔日明報]
 炸京機場訪民抬上庭受審

【明報專訊】約兩個月前在首都機場引爆炸彈的山東訪民冀中星,17日上午在北京受審,朝陽區法院作微博直播。已癱瘓的冀被擔架抬入法庭,他在庭上躺着對法官稱,從沒想過傷害任何人,不是故意引爆炸彈,並對行為感到後悔。其兄長在旁聽後哭訴,弟弟是冤案受害人,請求當局徹查弟弟在東莞被打致殘一事。近百訪民到法庭外聲援。案件將擇日宣判。

稱轉手接炸彈意外引爆

朝陽區法院9時正開庭,主審法官允許從醫院坐救護車送來法院的冀中星坐着說話。並稱「如果覺得身體不適,無法堅持庭審,可以隨時舉手示意。」同時安排2名醫護人員待命。

檢方指控,7月20日冀中星攜帶自製爆炸裝置,自山東省鄄城縣乘巴士獨自到北京,當晚6時許至首都國際機場T3航站樓,遇到警察在場執法時引爆炸彈,造成其本人重傷、一名警察輕傷。檢方認為,冀的行為構成爆炸罪,依法應處3至10年監禁。

冀中星在庭上則表示,他坐的士到達首都機場散發傳單,但無人理會,為引起注意,取出自攜炸彈,並高呼「我有炸彈,你們退後」,警察趕到時,他怕炸彈被拿走,於是從右手轉換左手,但炸彈突然爆炸。

他聲稱到首都機場是要表達訴求。他說,「在東莞多年上訪沒法解決問題。當日除炸彈還帶了傳單,想要警察把他帶走解決問題。」他最後陳述稱,現在很後悔,有事情不應以危險的方式而應透過正常途徑解決,希望法院能給一次機會。

冀中星的5名家人17日到庭旁聽,其兄冀中吉在法庭外表示,無機會與弟弟交談,只看到弟弟的手已截去,非常擔心,他哭着說冀中星是冤案受害人,又批評法庭指東莞傷人案與此案無關的說法。冀父則多番向在場記者鞠躬。冀中星的律師劉曉原就認為,事件並未造成他人傷亡,當局不應追究其刑責。在法庭外,有數百名訪民到場聲援冀中星,但包括著名維權人士王荔蕻等多人,則被軟禁在家,未能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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