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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昔日明報]
 遺體捐出仍可安葬 港大擬設紀念碑表揚

【明報專訊】兩大醫學院近年大力呼籲遺體捐贈計劃,港大醫學院助理院長(教學方法)兼解剖學系副教授陳立基說,完成歷時年餘至兩年的解剖教學或研究後,大學會火化遺體,交回家屬按意願以不同形式安葬。學院正與華人永遠墳場協議合作,設紀念花園供遺體捐贈者撒灰及豎立刻有眾捐贈者名字的紀念碑,以表揚其無私奉獻,並讓家屬日後憑弔。

做手術捐器官無礙捐贈

港大醫學院今年共收到33具捐贈遺體,料足夠未來一年應用。但陳立基表示,每具遺體必須完成數月至1年不等防腐程序,故必須謹慎分配,才能確保所有學生及醫學研究皆能應用。他舉例,今年為大學雙軌年,新舊制兩批二年級醫科生,均要遺體上解剖課,分組比例要無奈提高至10名學生共用一具遺體,學習解剖及人體建構,較早年6至8名學生共用一具,現時學生參與及觀察解剖過程無疑變得更困難。

陳立基直言,不少人仍對捐贈遺體存疑,例如器官捐贈者或曾經接受手術的人,是否適合捐出遺體,他解釋:「其實絕對可以,舉例說病人死後捐出部分器官,或生前曾做手術切除部分內臟,學生反而能趁此了解特殊的人體狀態,而缺少的部分則可參考其他遺體補足。」

完成教學後可火化安葬

此外,學院完成解剖教學及研究後,會負責火化,家屬屆時可按意願安葬捐贈者;以「維園阿伯」許金池為例,家屬初步決定海葬,讓許伯灑脫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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