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禮襲擊3女警 見習督察表證成立今自辯
【明報專訊】時任男見習督察涉前年至去年在警察學院及元朗警署分別非禮及襲擊3名女警一案,昨於粉嶺裁判法院續審。被告的警校同學供稱遭他「掃臀」,他的女下屬則指被「香K頭」且觸及接近上胸的位置,作供時一度落淚。暫委裁判官陳安婷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辯方表明被告今將出庭自辯。
被告楊孟羲(圖,38歲,報稱公務員)早前否認兩項非禮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2023年11月某日在香港警察學院大操場猥褻侵犯Y;去年5月2日在元朗警署襲擊Z;去年9月9日在元朗警署猥褻侵犯X。警方稱楊為前警務人員,現已離職。
學堂同學稱綁鞋帶遭掃臀
女警Y供稱,2023年11月中在警察學院接受步操訓練時,將右腳放在操場「馬騮架」上以彎腰調整鞋帶,其間有人從後有力度地由右至左掃其臀部。她向後看時發現被告從左後方經過,與她距離約1米。
Y感到被冒犯及詫異,兩周後將事件告知兩名女同學,至去年9月新界北重案組督察聯絡她時才告訴對方。她認為觸及臀部的物體是手背,不是警員背茠漕B槍。辯方質疑她對此感覺模糊,事件純屬誤會,Y不同意。
下屬指酊蚅略W胸 一度啜泣
另一事主女警Z稱,去年5月2日清晨在元朗警署辦公室處理案件,上級、即被告將雙手放在其肩,並「迭v了四五次、手指觸及其上胸附近。被告又說:「好彩有你鰜蚸Q。」她只能到洗手間冷靜,後來在上級查問下揭露事件。Z在庭上邊說邊啜泣。
Z在庭上示範被告的動作,稱她肩部對下約13至14厘米的位置被觸及。辯方盤問時多次問Z是否覺得被告的說話沒惡意,她回答:「呢句說話冇,但加埋個感覺、佢艭y氣,聽落去唔舒服。」辯方又指出,正常人的手指不會長至能觸及Z提及的位置,她則稱這要視乎被告「迭v的方向,而他有向下迭A手指接近其胸部。
【案件編號:FLCC 24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