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態旅遊區發展邀意向書 局方:配套將列地契確保落實
【明報專訊】發展局前日宣布推出3個生態旅遊發展片區項目,邀請發展商提交意向書。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昨表示,相對10年前的想法,前南丫島石礦場用地項目今次擬以旅遊元素先行,同時把住宅樓面成分調低,當局委聘顧問初步分析顯示財務可行,故在減少發展規模及基建需求下,希望整幅土地會以單一形式推出。
住宅成分調低 旅遊設施先行
何珮玲昨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呢一刻唔會擔心」發展商是否會沒有興趣,因現在不需要大型基建,發展商原址提升適當基建,便可應付需求。
對於當局容許發展商可先興建賺錢項目,例如住宅和酒店以提供現金流,會否擔心發展商於較後階段才提供生態旅遊設施,何珮玲回應稱,當局亦有關注這方面問題,強調海島海岸旅遊一定是旅遊設施先行,落成時間一定早於住宅全部興建完成。她稱當局現有兩個想法,包括招標時是否純粹看地價,抑或以雙信封制度要求招標者提交技術建議,交代度假村有何住宅設施和配套,有關建議將成地契條款,會受規範及需要落實,籲外界毋須擔心。
何續稱,當局想法會是在條款中要求酒店及康樂設施完工日期,絕不可遲於住宅項目,政府可以有主導角色,透過地契要求發展商確保旅遊設施部分按原先規劃去落實。她稱住宅可在落成前一至兩年預售樓花,但旅遊設施落成時間須早在住宅項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