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情稱案纏5年受壓患病 辯:陳虹秀選擇留港面對
【明報專訊】涉2019年8月31灣仔衝突案的「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經歷律政司上訴、案件發還重審後,上月被裁定暴動罪成。辯方昨日在區域法院替陳求情,稱她品格高尚、為人善良,若非有案在身,「相信去鰹鶧磡峈抻q甸」。辯方稱本案前後橫跨逾5年,陳其間不幸患病,仍積極面對人生。辯方資深大律師潘熙形容本案或是他處理過「最困難翵D情」。案件押後至4月9日,屆時陳與同案被告將一同判刑。
被告陳虹秀(現年48歲)昨身穿長袖白色上衣、戴上黑框眼鏡應訊,步入犯人欄時與親友點頭微笑。辯方昨口頭陳辭前,已向法庭呈交多封求情信,包括陳虹秀親自撰寫的4頁信件(見另稿)。
母稱自小仗義 律師:諗人]先
潘熙陳辭稱,陳虹秀的父親已過世,胞弟移民,由陳主力照顧母親。陳母形容陳從小到大學業成績優異,有強烈正義感,會仗義執言,「好似某曮蒏v睇唔過眼就會講洁v。潘形容陳性格開朗,與她接觸時均面帶笑容,予人印象是「諗人]先諗自己」。
多次赴災區心靈支援
潘熙說,親友的求情信均肯定陳為人善良、樂於助人,她過往曾到青海、四川、尼泊爾等地參與災後心靈支援。社福界立法會前議員、社總會長亦有撰信證明陳關心基層,多次回內地做義工。據悉,該名前議員為張國柱。
潘續稱,案件橫跨逾5年,陳2020年9月原審時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翌月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提上訴,至2021年12月法庭才施加保釋條件,此前陳「free to go」(可自由離開),但「仍選擇留下應付呢件事件」。
社工牌或吊銷「雙重懲罰」
潘又提到,陳曾獲選優秀社工,即使涉案,保釋期間再進修心理學碩士;在漫長司法程序中,陳因承受極大壓力,不幸「患髐@灝f」,現仍需服藥控制病情;而因定罪必會召開紀律聆訊,陳的社工牌照或被吊銷,對她猶如「雙重懲罰」。
辯方:原審無罪 減刑應更多
就本案而言,潘認為以被告原審無罪、經上訴後發還重新裁決而定罪的情G,應較單純上訴後定罪獲更多減刑;加上陳只參與暴動約40分鐘,無證據顯示她鼓勵他人作更激烈行為,事發時她身上僅有保護裝備,期望法庭考慮前述「一籃子因素」,給予最寬大減刑。
【案件編號:DCCC 12/20】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