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道3將索償總會勝訴 官裁冷凍期政策越權
【明報專訊】中國香港空手道總會實施「冷凍期」政策,若空手道運動員更換道場,或會失去精英運動員資格。曾被「雪藏」的空手道運動員羅展鵬、羅心汶和舒晴,分別於2017年及2019年入稟向空手道總會索償。高院昨日裁定,冷凍期政策與推廣空手道發展的宗旨背道而馳,裁定政策越權,總會須向羅展鵬賠逾130萬元,向另外兩人賠逾19萬元及7萬元。
轉會需「凍」4月 官:違推廣宗旨
3案原告是羅展鵬、由母親張桃英代表入稟的羅心汶,以及由父親舒展鵬代表的舒晴;被告為中國香港空手道總會有限公司(下稱總會)。本案源於2013年,總會執委會通過冷凍期政策,港隊運動員和潛質運動員等提出轉會後要實施4個月冷凍期,方可重新申請入隊。3人均在冷凍期後喪失精英運動員資格(見表)。
總會稱尊師重道 官:實為保障道場
總會主席梁為文早前供稱,空手道的「道」代表尊師重道,運動員應留在道場指導晚輩;若容許精英運動員轉會,不利空手道發展。法官歐陽浩榮在判辭稱,梁無出席2013年相關會議,大部分供辭屬「傳聞證供」,法庭不予採納。
一原告失精英資格 4個月零收入
法官引述執委會紀錄表示,冷凍期政策旨在鼓勵學員回饋道場,無提及尊師重道;即使運動員轉會,不代表無尊師重道。法官裁定政策目的不涉尊師重道,真正目的是限制有質素的運動員轉會,以保護道場所屬的空手道會決策人。
法官又形容冷凍期政策衍生「殘酷現實」,無論運動員為何轉會,都要承受嚴重後果。以羅展鵬為例,他失去精英運動員身分,至少4個月無收入,亦無法接受體院訓練,事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羅心汶和舒晴雖非全職運動員,但也失去體院支援。法官稱看不到政策有助推廣空手道,相反阻止了運動員基於恰當原因轉會,令他們無法在心儀道場學習。
政策2013年通過 總會事前接投訴
法官引述文件指出,總會2013年7月收到一運動員離開道場的投訴,兩日後就通過冷凍期政策,顯示政策只為保障空手道會決策人,超出總會的權力範圍,並漠視個別運動員福祉。法官斥政策限制選擇道場的自由,有違推廣空手道宗旨,裁定政策越權。
考慮3名原告失去體院膳食和資助等,法官下令總會向3人賠償130萬、19萬及7萬元,另須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HCA529/17等】